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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5-15主题: 我能不能得到学校的赔偿呢?

胡剑平

我是一名技校的学生,在学校举行的一次篮球比赛中被对方球员撞倒了,经医院检查确定为左手粉碎性骨折,我们学校的校长就说学校没有任何责任。我现在就是想问一下究竟他们学校有没有责任。如果有的话我可以向学校索取什么赔偿呢??

陈凯回复: 2007-5-15 15:50:15

由于篮球运动具有群体性、对抗性、人身危险性,参赛的运动员都应当对此有明确的认识,出现人身伤害事件属于正常现象。除非能证明对方球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对方不承担责任。在球员双方都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球赛组织者应该承担一定责任。(叶开明、陈凯)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7-5-9主题: 地皮被占用

丘生

你们好!非常感谢能有这个平台为我们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在这里我想咨询如下问题:我家买的地皮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但是由于我家没有及时建设使用,被另外两户居民建房占用了我家好几个平方的地皮,我家与对方争执的时候,对方也拿出了他的合法国土证,并说他们是从县拆迁办购买的,显然这是由于政府的不作为和失责造成了我家利益的损失,请问我采用法律手段起诉他们的时候,把国土局或者拆迁办或者对方屋主那个列为被告合理呢?应该那些法律依据呢?谢谢

陈凯回复: 2007-5-10 8:42:24

建议你先到国土部门查清楚,因为你有合法的国土使用证,国土部门没有理由不备案。另外也可以去规划建设部门了解报建情况。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7-5-6主题: 漏水

张慧

我住的是商品房,我家楼上漏水到我家的天花板上,可楼上主人不肯维修,已经有4个月了,楼上的主人是个横人,不讲道理.物业也调解不了,请问有什么法规可以处理的?

陈凯回复: 2007-5-8 9:58:36

天花板范围是属于你家和楼上住户的共有部分,所以你有权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陈凯)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7-5-4主题: 同学的不幸溺亡,组织者和陪同者要负责任吗?

xiangjun

“五一”期间,我们十几个高中同学大家一起到郊外游玩。其中有两名同学要比赛看谁游泳游得远(两人的水性都不是很好),结果发生了意外——他们两人都溺水了。后来只救上了一位,另一位过了2、3分钟被捞了上来(同学马上帮其急救,直到120来,结果却挽救不了他的生命)。为此我想咨询一下律师:这位同学的不幸溺亡,组织者和陪同者要负责任吗?如果要大概要负怎样的责任和多大的责任?

陈凯回复: 2007-5-8 9:53:03

根据你所说情况,组织者一般不用承担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陪同者在有能力救助的情况下而“不施援手”,导致同学溺亡则需承担一定的责任。(陈凯)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7-4-28主题: 四年的交通事故案还可以处理吗

吴海颜

我弟弟在四年前交通事故死亡,当时人逃跑了,但交警第二天就把人抓到了,车上有司机和车主两人.当时交警说一切事情我们会帮你处理.从交警交材料到法院用了四个月,法院第一次开庭对方一个人都没来,法院只判决民事8万多.但交警当时人放了车也放了,所以法院给我们的答案是无法执行,对方没有财产.就这样事情到现在都没处理.我不明白,交警在没有了解对方有没财产或现住地址的情况下失自把人和车放了.在交以法院的资料不足使法院无法执行.请问责任又有谁来承担?是否这案件就这样结束?死者家属就这样不管了呢?我该如何办理这种事??

陈凯回复: 2007-4-30 17:05:55

按现行的法律规定,交警的做法并无不妥。你当时起诉时若担心判决后的执行问题,应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交警没有申请财产保全的义务。所以在规定的期限内,交警自然放车放人。(叶律师)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7-4-28主题: 手机最低消费问题

林小姐

  我之前使用了联通的套餐服务,每个月最低消费130,超出另算,没有超出就算130,送手机CDMA一部,签定两年使用合同,就在合同差3个月就满两年的时候,我的手机被偷,当时我就打电话要求停机的。
  现在联通要求我缴交那3个月的费用,我觉得我没有使用,而且我也要求停止了,我又没有使用,也没有任何其他替补方案,就这样跟用户要求缴费,我个人觉得有所委屈。请律师帮忙解释,联通这样的行为正当吗?算不算消费陷阱?我要不要缴交这3个月费用?

陈凯回复: 2007-4-30 16:34:00

你好,依你反映的情况,在手机被偷后,应及时地补办机卡继续履行合同,你没有及时补办机卡消费,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再者,其他用户也可以以手机被盗的理由交纳相应的最低消费,理由成立的话,那么联通公司送机促销活动将导致其公司严重亏损直至倒闭,这显然有违公平原则。(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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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6主题: 我的房子能够退吗

郝小姐

你好,我在一小区买了一套房子.但是装修铺地板的时候整个楼面漏水,我装到什么地方,楼下的什么地方都有水.事后开发商给我的整个楼板做防水,但是始终担心这样以后也很多问题的,后来敲铺了的地板来做防水,楼下的灯也掉了,所以楼下的住户也不要我上面装修了,他和开发商也一直没有协调好.对此我也和开发商交涉很多次都没有明确的答复,我不可能无限制的等吧,装修都停工一个多月了.现提出退房.理由一是不能装修,二是楼面漏水.请问我的理由合理吗?我能够要求退房吗?谢谢!

陈凯回复: 2007-4-27 15:36:59

为了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切实保护购房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1998年7月20日国务院颁布了《城市房屋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就房屋质量问题作了具体规定。该《条例》第31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方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条例》第32条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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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24主题: 我朋友需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李丹小姐


我朋友宅基地旁边有一条河,修筑高速公路时挖土机从此条河里挖土填路基,因我朋友就住在河边,为巩固河堤,就让挖土机把从河里挖土填河边堤。因河里原先就有水,有一小学生放学不慎掉进河里,淹死了,请问我朋友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陈凯回复: 2007-4-28 9:59:55

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朋友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他对该河并不负有直接的管理和注意义务。(陈凯)
(本咨询解答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2007-4-20主题: 工厂的工资是计件的是否可以用工超时?

潘羽艺

我上班的工厂是以计件拿工资的,请问是否可以用工超时?那上班多小个小时为用工超时?我们上班多数都为十多个小时以上,而且加班也没有加班费,那我上班的工厂是否存在用工超时这个问题?如果是那我该向哪个部门投诉?请回复到我的邮箱好吗?
万分谢谢!!!!!!

陈凯回复: 2007-4-23 16:48:41

部分企业以实行“计件付酬”的办法,这样表面上无侵犯用工权益,但员人的工作时间大大延长。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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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4-18主题: 房产遗嘱

张雅

我想请问我奶奶想把她自己名下的房产留给我继承,请问我应该以何种法律途径获得此继承权呢?

陈凯回复: 2007-4-19 9:1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陈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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