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节选)
作者:河源法律援助网 来源: 点击数:1537 更新时间:2007-6-8 13:32:17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六章 法律援助
第四十一条 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第四十二条 律师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四十三条 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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