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接访 律师“坐堂”应成常态
作者:胡剑廷 来源:河源日报 点击数:970 更新时间:2007-10-9 9:53:37
“活跃公堂,舌辩法庭”。在常人眼里,这就是律师的工作常态。
19日是源城区领导每个月固定的接访日,这一天,接访领导身边多了一个人——律师。“律师在场能更好地处理信访问题。”该接访领导如是表示。
律师参与领导接访活动,全国不少地方早已有之,2004年河源市已开始,对县区来说,源城区还属首创。
矛盾无处不在,这是唯物辩证法则。只是,矛盾有大有小,矛盾可以调和。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个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
领导接访群众,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有效方法。而律师参与领导接访,是让领导在接访群众化解矛盾的过程中更有“底气”,更有成效。
何出此言?按照惯性思维,群众上访,领导作出批示,似乎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可事实并非如此。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加快和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政府渐渐成了有限责任政府,领导手中的权力也渐渐成了有限的权力,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是简单地批示一下就能加以解决的。加之各级领导中多数人终究不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群众反映的情况涉及法律问题,就不是领导通过对群众讲解有关国家政策可以完全解决的,而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优势。这样,在接待上访群众时,由政府信访工作人员解答政策方面的问题,由律师解答涉法方面的问题,这既提高了领导接访工作的效率,又使信访工作中大部分涉法问题得以及时且相对稳妥的解决,而且可有效地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并逐渐培养依法表达诉求的习惯。
从解决矛盾的角度看,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发挥了“法律参谋”的作用,为领导处理信访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官员称:“有律师坐在身边,我们心里踏实。”更重要的是,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工作,及时向政府部门提出法律建议,提高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对建设法治政府起着很好的推动作用。
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对群众而言,因为律师是民不是官,是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其身份的中立性使上访群众了解到律师不是争议案件的主体,与上访群众不存在利益冲突,从而更加信任。律师对上访群众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解答,是为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容易为上访群众所接受。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人,律师还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上访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对于情绪激动的上访群众,律师心平气和地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耐心释疑解惑,并讲明采取不正当过激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律师“坐堂”,为上访群众“问诊、把脉、开方子”,可收到“清火”、“顺气”的好效果。
律师参与领导接访,能为政府减压、能为领导解忧、能为群众解难,这一做法无疑是值得推崇的,源城区迈出了第一步,以后更应成为信访工作的一种常态。从其他一些地方的实践来看,律师介入正在成为信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欢迎,渐渐成为一种趋势。我市其他县不妨学习学习源城区和外地一些地方的经验,让律师“坐堂把脉”。尽管就现实情况而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一种新生事物,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但在此仍然希望让律师介入信访工作早日成为一种常态。
19日是源城区领导每个月固定的接访日,这一天,接访领导身边多了一个人——律师。“律师在场能更好地处理信访问题。”该接访领导如是表示。
律师参与领导接访活动,全国不少地方早已有之,2004年河源市已开始,对县区来说,源城区还属首创。
矛盾无处不在,这是唯物辩证法则。只是,矛盾有大有小,矛盾可以调和。当前,我国正处在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个阶段,既是黄金发展期,又是矛盾凸显期。
领导接访群众,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个有效方法。而律师参与领导接访,是让领导在接访群众化解矛盾的过程中更有“底气”,更有成效。
何出此言?按照惯性思维,群众上访,领导作出批示,似乎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可事实并非如此。随着我国法制进程的加快和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政府渐渐成了有限责任政府,领导手中的权力也渐渐成了有限的权力,群众所反映的问题不是简单地批示一下就能加以解决的。加之各级领导中多数人终究不具有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对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有一定的局限性,如果群众反映的情况涉及法律问题,就不是领导通过对群众讲解有关国家政策可以完全解决的,而律师参与领导信访接待,就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专业优势。这样,在接待上访群众时,由政府信访工作人员解答政策方面的问题,由律师解答涉法方面的问题,这既提高了领导接访工作的效率,又使信访工作中大部分涉法问题得以及时且相对稳妥的解决,而且可有效地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并逐渐培养依法表达诉求的习惯。
从解决矛盾的角度看,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发挥了“法律参谋”的作用,为领导处理信访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官员称:“有律师坐在身边,我们心里踏实。”更重要的是,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工作,及时向政府部门提出法律建议,提高了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对建设法治政府起着很好的推动作用。
律师参与领导接访,对群众而言,因为律师是民不是官,是以“第三方”的身份介入,其身份的中立性使上访群众了解到律师不是争议案件的主体,与上访群众不存在利益冲突,从而更加信任。律师对上访群众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解答,是为群众提供无偿的法律服务,容易为上访群众所接受。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上访人,律师还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上访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对于情绪激动的上访群众,律师心平气和地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知识,耐心释疑解惑,并讲明采取不正当过激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律师“坐堂”,为上访群众“问诊、把脉、开方子”,可收到“清火”、“顺气”的好效果。
律师参与领导接访,能为政府减压、能为领导解忧、能为群众解难,这一做法无疑是值得推崇的,源城区迈出了第一步,以后更应成为信访工作的一种常态。从其他一些地方的实践来看,律师介入正在成为信访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欢迎,渐渐成为一种趋势。我市其他县不妨学习学习源城区和外地一些地方的经验,让律师“坐堂把脉”。尽管就现实情况而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是一种新生事物,需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总结,但在此仍然希望让律师介入信访工作早日成为一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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