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实“十二化”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 来源:河源司法简报 点击数:320 更新时间:2010-8-17 11:02:27
我市全面落实“十二化”措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实现“衔得上、管得住、控得牢、教得好”的目标。一是工作网络层次化,市、县区和乡镇三级均成立了工作领导机构;二是人员接收规范化,各县区均专门举行了社区矫正工作交接仪式;三是矫正方案个性化,针对矫正对象的异同制定实施不同的教育矫正方案措施;四是帮困解难人性化,对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有针对性开展帮扶;五是公益劳动多样化,实行“四定”要求,即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定监督考核人;六是教育学习专题化,采取集中与个别、法制与道德相结合方式实行个性化教育;七是思想汇报常规化,坚持实行“周谈、月报、季访”等措施;八是谈话接访温馨化,通过家访谈心,了解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动态;九是正面引导典型化,达到“攻克矫正难点,教育一大片”的效果;十是管控考核分级化,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十一是解除矫正程序化,对没有重新违法犯罪的矫正对象,按程序上报审批解除;十二是个人档案完整化,坚持矫正对象一人一档、见人见档。 (市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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