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___性别__年龄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及家庭经济状况如下:
□职业收入(含离退休金)每月 元
□救济金每月 元
□无收入
□申请人家庭人口: 人
□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
□家庭月基本开支 元
申请人家庭现有价值千元以上的财产状况:总价值: (元)
|
财 产 项 目 |
财 产 价 值(元) |
|
|
|
|
|
|
|
|
|
|
|
|
|
|
|
其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如下(单位:元/月均)
|
姓 名 |
年 龄 |
与 其 关 系 |
职 业 |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人家庭月平均收入 元 年度总收入 元
申请人家庭每月基本经济开支:(单位:元/月)
|
基本生活费用合计 |
申请人供养人经济开支 |
备 注 | |||||
|
其 中 |
住房(租金、管理费等) |
|
姓 名 |
年龄 |
关系 |
经济开支 | |
|
日常生活费用 |
|
|
|
|
|
| |
|
教育费用 |
|
|
|
|
|
| |
|
医疗费 |
|
|
|
|
|
| |
|
其他必要开支 |
|
|
|
|
|
| |
产权证书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使用状况:□自用 □出租
另需要说明的事项:(是否属于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或失业保险的人员、经济困难的优抚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收养人员、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经济困难正在接受国家救济的人员、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孤寡老人、孤儿以及其他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人员)
特此证明。
出证单位(公章)
出证单位联系电话:
出证单位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由其供养的尚在求学的成年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并由其供养的其他人员或未成年人的父母。
2、出证单位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律援助规范文件中规定的出具经济困难证明的单位。
3、凡无出证单位经办人签名的,为无效证明。
4、出证单位及经办人员应当如实出证;提供虚假证明,相关责任人须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一篇:法律援助申请表 (下载)
下一篇:法 律 援 助 指 南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