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调研处处长郑自文博士带领、中国和加拿大法律援助与社区法律服务项目加方协调员蒙晓燕女士、贵州、江西、广西、湖南四个项目省份的法律援助管理人员组成的考察调研组在省法律援助处副主任罗召元、彭莉红科长的陪同下对我市进行考察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考察了东源县法律援助处。东源县司法局局长杨晖向调研组介绍了近年来东源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调研组对东源县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在市法律援助处,调研组浏览河源法律援助网,观看案卷,翻阅有关规章制度,之后考察团和市法律援助处的全体人员举行座谈,座谈会由市司法局副局长肖伟星同志主持,市法援处副主任吴燊荣同志首先对市法援处的基本概况,规范化建设和制度建设,荣誉和理论探讨等方面做介绍。肖副局长就我市仍然存在的困难和不足之处作了剖析,指出我市法律援助工作面临的三大矛盾:人力资源不足;制度和物质供给不足;并阐述了在这三个方面曾经尝试的各种解决的办法和可行之道。
各省市的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对我市一些有创新性的工作制度非常感兴趣,详细的询问了量化考核、社会团体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等有关问题,认为这些经验和做法对项目省份市有较大的借鉴意义。蒙晓燕女士对社团组织参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及社会律师、法律援助办理援助案件是否领受办案补贴等情况提出了不少问题,称河源市法律援助工作做的比较好。
郑自文称来到河源有特殊的感受,认为河源市在法律援助方面,领导、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是非常善于思考、非常尽力的,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
1、在人力资源上,河源市注重了对社会团体和人员的资源整合,与妇联、残联等社会团体共同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各乡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向社会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弥补现阶段我市法律援助专职人员的不足。
2、在物质供给方面,在省转移财政支付的基础上,争取了同级人民政府对法律援助事业的投入,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有效缓解了法援经费的短缺问题。
3、管理方面做的相当不错,有一整套的管理措施,能够充分发挥每一个人的工作积极性,认真做好法援工作。
4、非常注重调解,减少了成本,节约法律援助资源,提高了效率,更好更快地实现法律援助的目的。
5、注重理论的探讨和研究。在工作遇到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并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开展。
6、在宣传方面也开展的比较好。作为广东省欠发达地区,能够依靠自身的力量,运用高科技手段,创建河源法律援助网(www.hylaw.gov.cn)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实在不容易,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中拥有自己的互联网宣传平台的并不是很多。
郑自文最后说道:“经过实地考察、调研,河源市法律援助处真不愧为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上一篇:东莞市法律援助处到我市交流工作经验(图)
下一篇:新版河源法援网开通 宣传弱势群体的维权案例是重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