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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法律援助处喜获“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作者:  来源:   点击数:1540 更新时间:2011-2-25 15:4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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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全市开展的迎亚运、迎世客、创五优“文明示范窗口”活动评选中,市法律援助处被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河源市文明示范窗口”称号。

在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议组的实地考察中,市精神文明办主任刘松景称赞道:“河源市法律援助处在维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在群众咨询接访窗口建设方面下了很大功夫,是老先进,是一个规范的窗口、服务群众的窗口,也是文明窗口的代表。”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处始终坚持以服务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群众为目标,积极参与处理突发事件、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办理信访维稳案件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赢得了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并多次被授予各种荣誉称号,被司法部评为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被省司法厅评为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窗口单位。

    附:图一:河源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议组在市法援处实地考察

     

    图二:河源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评议组在市司法局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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